杂技作品频遭“拿来主义” 要不要自己人为难自己人? | 2013-05-30 14:13:29 (被阅读 641 次) | | 有一个杂技学校,把全国所有的精品杂技节目几乎都给复制了,但是质量很差,还进行商演,杂技作品频遭“拿来主义”。维权难点之一竟是——
要不要自己人为难自己人?
“不久前我们去外地演出,戏剧性地发现一个和我们同台演出的节目演的居然是我们团的《俏花旦》,名字、造型、服装都一样,让我们哭笑不得。”近日,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红提及中国杂技面临的问题时向记者倾倒苦水,“《俏花旦》一出来就在全国出现了很多‘复制’版本”。张红认为,克隆现象在杂技界很普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与张红有着相同经历和感受的还有中国杂协副主席、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团长李西宁。“我们团以前有很多节目都被复制了,而且有些还被对方说是他们自己‘原创’的。”看着劳动成果被窃取,李西宁心里很难受。“随意地复制和克隆别人的作品,是对原创者的极大伤害。”让李西宁和张红更为担忧的是,这些复制节目,虽然形式一样,但技术、标准和质量却相差甚多。李西宁说:“有一个杂技学校,把全国所有的精品杂技节目几乎都给复制了,但是质量很差,还进行商演。不明就里的人难免把这个演出当成正版的节目。以次充好不仅会坏了原创者的口碑,也造成恶性竞争,市场也被搞乱了。”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杂协主席边发吉告诉记者,出现抄袭的原因无非是为了省钱、省力、省时,行规意识不强。“明显的剽窃行为,包括动作、音乐、服装、技巧、创意,都是抄人家的,这绝对不允许,应该坚决制止。用别人的东西不能不打招呼拿起来就用,要按照相关的规则和程序来进行。”边发吉说。然而在李西宁和张红看来,维权之路还是相当难走的。“当前维权过程中最难的是拉不下面子去对簿公堂。杂技界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关系都不错。曾经就有人说,不要自己人为难自己人,学你也显示了你对杂技的贡献。大家都要吃饭,有好的节目大家互相学习,共同繁荣市场也没什么不好。”李西宁很反对这种说法,她表示,进行维权其实有利于推动杂技的创新,“如果大家自发地去维护、去尊重别人的创作,会令新的作品层出不穷。但是如果大家都去剽窃,不动脑子,以后全国的杂技就都一样了,杂技就没有发展了。”
张红认为,杂技维权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条款方面也存在漏洞:只保护服装、道具、音乐,对于技术和动作是不予保护的,也不好界定。“有些团在复制我们的节目时就换一种服装、道具和音乐,这就不好去追究了。”张红显得有些无奈。但是由于杂技的特殊性,杂技作品有时在动作、类别上比较相似,很难认定是否涉嫌抄袭,中国杂协副主席、广州军区战士杂技团艺术指导宁根福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翻跟头为例,你能翻5周,我也能翻5周,这算是抄袭吗?很难说。就像体育赛跑一样,你跑出了9秒,我后来又跑出了8秒,都在追求极限挑战,也都进行了刻苦的训练,因而杂技在技术上并不像一本书的抄袭那样好认定。”宁根福也认为,一个好作品谁都想学,都想提高自己的节目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然而有一点,照搬是不允许的,如果质量不过关,更是砸自己的饭碗、也砸别人的饭碗。
“归根结底,抄袭、复制情况较多,还在于现在杂技本体的创新特别少,基本上都是叠加式的创新,或者是包装上的创新、道具上的创新,真正杂技本体上的创新速度比较慢。此外,急功近利迎合市场需求也是盗版迭出的原因之一。要改善这种情况,就要在杂技界普遍确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观念,所有杂技人在尊重别人作品的同时还要加强自律。”张红和李西宁表示。边发吉说,中国杂协成立了专门的维权委员会来做相关的工作。这两年的杂技抄袭、复制情况逐渐减少,杂技界的版权保护意识正在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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