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釋眠对禪定靜坐研究,“三魂的消解”鬼魂的現象、原理、渡化和輪迴轉世。 | 2017-10-15 21:54:38 (被阅读 781 次) | | | 2017-10-15
前言;“三魂的消解”一文為《三魂》(The Three Souls) 的尾篇。內容包括死亡的過程、鬼魂的現象、原理、渡化和輪迴轉世。雖說不知生焉知死,然死亡輪迴的知識卻往往落入謬知迷信,甚至被宗教利益者用為斂詐之手段。故茲此節錄,謹供參考閱讀。
三魂的消解
心理和生理活動所產生的意識分化通常會消磨減損人在出生時最初被賦予的完整靈光和能量。誠然,人類個體有其自由意志去決定是否應該努力將三魂合一,並與其靈光源頭的聖靈聖德相結合,抑或選擇讓部門化和分裂化的生命活動獨立去實現最終的自我消解。然而,三魂的整體合一表示生命的完美結果,而三魂的離散(或解體)最終意味著死亡。這是生命的自然規律。
對於唯物主義觀點而言,死亡意味著生命過程的嘎然而止,或生命的徹底消失。一切都變成空有。儘管我們不能否認這種唯物主義的死亡觀點,因為它有部分真理存在。然而,這種觀點本身就是心理活動。總體來說,死亡可能意味著心理和身體的中止,而不是整個生命存在的完全消失。在屬靈的觀點而言,更準確地說,死亡意味著退場而不是消除。
死亡的過程:當一個人的主靈光從生命體逐漸消退時,死亡於是發生。其過程是與其進入肉體時的順序恰好相反。在逐漸失去對物質世界的抓力和立足後,主靈光開始從四肢退回到下丹田的身魂(或生魂),並將身體內剩餘的靈光能量回收起來,然後再退回到中丹田的覺魂中心。當主靈光退回到覺魂,身體開始失去肢體活動和生命徵兆時,體溫也會從腳退縮到中丹田所在的心窩,此時,覺魂撤回了身體的所有靈光能量並將之還原回物化前的狀態。在某種程度上,這種肉體裡靈光能量的回收是一種防禦機制。在自然死亡的情況下,致命時的靈能回撤是從身魂回流到覺魂,也就是從生理系統移轉到心理系統。在許多預期的情況下,當生命系統感覺到對身體施加的疼痛或壓力超出了身體系統所能承受的極限時,這種靈能的回撤會自動啟動。尤其是當猝死發生時,這種機制作用會更加明顯。這種壓力的可承受性限制是因人而異。根據每個人生時的生存能力和經驗,它是可以擴展或縮減的。總而言之,死亡並不是一個決定——除了自殺外——而是主靈光對生存在強大或嚴重的外在威脅壓力下的反應,以期在靈光消失前的自我保存機制。人的靈魂光一旦感到有必要啟動自我防衛機制的緊急情況時,就會開始退收。相對地,自殺只是一種主要取決於覺魂意識的決定。究言之,自殺是由於錯位的覺魂與主靈光衝突的優勢結果。其中,有一種負面的牽引力牽涉在內。
主魂是靈光回撤的啟動者。主魂將心靈和身體的所有靈光撤收回照到主靈光處,並凝結成純粹光球的原始狀態。而這個過程就是所謂的“回光返照”。回光返照是因為靈光能量在撤回到主魂時,恢復了原來的光照狀態,所以能夠對覺魂的過往經驗產生視覺的自我回放。這有點像電影中的快速回顧。在靈光回撤時,覺魂雖然消融在主靈光裡,但其視覺屬性並無減弱。這就是為什麼這種從腳到頭的撤退過程總是以隧道的視覺經驗呈現,而隧道的另一端光源處是在頭頂囱門,也就是靈光球體進入胎兒的地方,該處的頭骨蓋是在出生以後才逐漸完全合閉。主魂在離開身體之後不久,便順利地返回靈魂的根源處。
然而不幸的是,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的覺魂或身魂能量都是附著在三度空間世界裡的事物或物質磁場上,這將無可避免地阻礙了他們的靈魂完全回到死後的歸宿。通常,一個完滿的生命靈光體是從頭頂的囱口離開肉體。之後,靈光體當初降臨進入頭頂所留下的一條痕跡,也就是俗稱的”銀帶”,也隨之消散。由身魂覺魂之過度黏著於物質世界,因此主靈光也可能會過早在尚未回撤到頭頂之前,便抽離肉身而無法順利回歸天界磁場。基本上,靈光體在身體內回撤的路徑與七個能量輪或脈輪所在的中心通道的能量路徑重合。這七個能量輪是生物體與物理世界互通交換能量的門戶中心。一般來說,主靈光需要“七七”四十九天,通過七個脈輪,每隔七天個通過一個脈輪。然而,這些能量門戶也可能成為主靈光過早竄出肉體的漏洞,如果這些能量輪中的任何一個在生前過度放縱失禁或過度堵塞的話,都可能導致這些關卡失去作用以致主靈光在達到頭頂百會穴之前便逸出。七個脈輪的每個出口導致輪迴的不同目的地。第一輪根輪(又稱海底輪)主宰著生命存在的根基,相對的六道輪迴是地獄道;第二輪是海底腹輪主宰著情感的孕育和貯積,相對的是餓鬼道;第三魂是臍輪(即太陽神經叢)主宰的是克制和理智,其相對的是畜生道;中輪在心窩是將心比心的轉輪所在,是已是通人道;第五輪是喉輪代表著成熟的生命表彰和認同,包括人際間的相對尊重,而過度的自我主張和絕對意識則是通往阿修羅道(魔道);第六輪是眉間眼輪通天眼所在,主要功能是能見到表象世界背後的真理,所通的輪迴則是天人眾。輪迴是自然的因果定律,生命體在世的主宰意識決定了來世輪回所趨。其背後的真理並非單純的審判式懲罰,而是在輪迴之路是本質先於定存在,例如:過度自我縱容的腹輪,最適合的存在形式自然是趨向永無飽足的餓鬼道,而對失能的臍輪而言,最適合的生命型態則是無需理性功能的動物界。(另外,七輪所運作的能量就是所謂的七魄,其為陽者(正能量)由頂輪到根輪,在道家名為:一魄天沖、二魄靈慧、三魄為氣、四魄為力、五魄中樞、六魄為精、七魄為英;其為陰者(負能量)名曰:尸狗、伏矢、雀陰、吞賊、非毒、除穢、臭肺。)當然,成熟完整的生命是由頂輪離開肉體,進化到比超越人世欲界更形而上的多度空間。是以,在人過世後習俗上需由家人由頭七到七七守靈,目的是要藉著生人的陽氣去驅除亡者生前所附著的(各脈輪)的負面磁場的吸引,以期亡魂能順利回歸所有靈魂的最終歸宿。
覺魂和身魂是在地球磁場裡所孕育出來的魂體。當主靈光在生命消逝而退收時,身魂和覺魂會先轉化回靈光能量,被吸納到主要主靈光裡,順次通過各個脈輪回到最終終點。由於在物質世界中所積累的內在或外在的業力牽引和因果關係,致使一般人的脈輪可能失去功能而讓生魂覺魂的能量受困滯留而無法回歸本源。而這些滯留陷在脈輪裡的殘餘光能在主靈光回歸天界磁場後,仍會順其業性,徘迴在其深陷在地界磁場裡,循其慣性而獨立活動,滋生鬼魂的現象。
鬼魂的現象:鬼魂是被困在三維物質世界的身魂或覺魂。在主靈光脫離肉身而生命活動不復存在時,熵元素逐漸掌控取代生命各元素。由於生前附著於地界磁場上的心智活動和身體習性,部分光能不能返回源頭,而被限制在地球磁場裡不會立即消失。由於仍然受到死者身體或心理的因果關係影響而出現的鬼魂現象,依其是覺魂或身魂所滯留中的光能而有不同的現象反應。由身魂而來的外魂(或稱“外靈”),大多滯留徘迴在屍體所在之處,直到肉體逐漸分解化為地球的原始物質元素。也就是所謂的塵歸塵、土歸土。由覺魂形成的外靈則是根據生前的精神狀態或習性,例如慳吝、疑忌、仇恨、恐懼、嫉妒等等,透過磁場發揮作用。因此,它通常會有確切的模式,以發揮其作用和影響。來自身魂的外靈其力量不如覺魂的外靈那麼強大,因為它通常是侷限在空間裡。可以這麼說,就程度上由弱到強,它能以光點形式、透明的模糊形象、模糊的圖像、或是僅僅一閃而過的影像或死者的幻影來呈現。至於其能否被頻率相同的視覺系統或光學儀器接收到,基本上是要取決於外靈殘餘的能量強度以及視覺接收系統的能量和結構感應度。一般來說,外靈的能量大小與死者在死亡時刻所擁有的覺魂或身魂能量密度成正比。儘管如此,他們仍能就像龍捲風一樣吸取周邊的其他能量來強化其非物質的存在狀態。就身魂化成的外靈來說,它吸收的能量越多,便越能完整地以逝者的形狀顯現出來。儘管如此,陰影永遠無法舉起羽毛。無論吸收多少能量,身魂的外靈都不可能再次物化成體。至於覺魂的外靈,由於其思維的程序,其能量越強大,則越能重塑其覺魂能量磁場,讓其他覺魂力量較弱的生命體容易受其影響或陷入其覺魂的經驗過程。在最極端例子裡,覺魂能量甚至可以控制受害者的身魂,也就是所謂的附身。雖然附身的情況往往被戲劇化誇大,但是基本上仍有顯著之跡可循,因為性格或面容的急劇變化仍能看得出來。
不論是覺魂或是身魂所化成的鬼魂,都是主靈光所遺留下來的靈能。若在生前未能將三魂完美合一則會導致最終靈能殘留的鬼魂現象。既然覺魂和身魂都是在地球磁場所孕生的,他們也同樣受制於地球時空的物理規律。由於它們的非物質存在狀態要比一般物質蒸發並消失得更快,如果沒有辦法找到一種能夠維持其殘余光能的方式,例如寄居在陰暗的密閉空間或是借助高密度的空氣(如煙霧)以避免蒸發,則最終可能會完全消失殆盡。這就是為什麼在一些古代文化或民俗宗教裡,肖像或雕像會本能地被發明來保留或延長對逝者的一些有形記載。另一方面,在某些宗教實踐裡,驅魔是用來消除滯留的鬼魂。沒有神佛的權柄,大多數的驅鬼做法只不過是對滯留地球磁場裡的外靈外魂直接破壞或消滅。當然,在一般人對靈學知識不足的狀況下,殺死一個活的魂體跟殺死一個活人是否同為不法,這是目前現實世界所無法觸及處理的。然而,更糟糕的情況是,有些人可能是在知或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魔鬼驅逐惡鬼,一如耶穌在新約中所做的警示。
鬼魂的原理:鬼魂是不外是自然現象之一。由於對死亡的畏懼和對屬靈世界的有限知識,一般人對鬼魂的現象會產生誇大的誤解和扭曲。事實上,來自神佛世界的靈光在降生受孕化為物質的過程,是經過了中國古代所說的精、氣、神三種狀態。所謂的神就是來自神佛世界的靈光。事實上神佛的靈光充斥宇宙無所不在(佛教尊之為“如來”,耶教稱為“聖靈”,道家名之為“道”),其細無小於其內,其大無出乎其外,且無始無終,而其顯現在人類三度空間裡則是以光的形式出現。主靈光則是由此靈光降生進入胎體,而後一步步化為人體的精細物質元素和結構,而此物質元素結構則名為“精”。“氣”則是介於“精”和“神”之間互相轉化的中介狀態。由於是中介狀態,是以具有能變的神祕特性。在大自然裡"氣"的最佳寫照,就是日出前的光氣。在日頭將要昇出地平線、曦光尚未出現前,會看到東方的光氣緩緩隱現。那是太陽光要透入我們所在的地球外氣層的映射顯現。光氣出現後隨之而起的則是光體所顯現的萬物。當主靈光進入人體要化成物質前所顯現的也是此種光氣,然後逐漸凝重物化成人體的物質精華,並進一步形成了生理的各機能運作。而就逆作用來說,由靈魂光能所轉化成的人體,則又成了自然界最精細的能量反應爐。因為我們從自然界所攝取的元素,能經由這精密的反應爐煉化成身體所需的能量,來提供有生之年的可持續性能量。道家修練過程裡所謂的“煉精化氣、煉氣化神”,就是將肉體身魂所攝取經營的物質元素轉化為氣態,然後再將氣提煉成光能。所謂的“丹”有丹爐之意。下丹為爐,腹納穀食,以拙火熱烹之,令其蒸發上昇出中丹為氣,氣抵上丹凝結成光。基本上這是內丹的修煉之法。肉體小宇宙裡的上、中、下三丹田,各自對應的是佛就所說的”三界”——欲界(下三輪)、色界(心輪、喉輪和眼輪)、和無色界(眼輪和頂輪)。氣,能充體,故能隨物賦形。氣依形成體,離形則無體。生人體內為陽氣,故而能上昇運化;主靈光脫離後的肉體內所未能還原成靈光的身魂覺魂能量,也就是無法向上昇華之氣,則是陰氣,而離體的陰氣便是鬼魂。由於三魂互離,身魂、覺魂各自依其常性而獨自分立,故有孤魂野鬼之稱。身魂,脫體成孤;覺魂,離心成野。是以,身魂形成的鬼魂常徘徊在肉身所在之處,而覺魂所化成的鬼魂則是依其腦波記憶形成殘留磁場,隨感應而遊趨。滯留地界磁場的身魂其命運較單純,它會依附在肉體附近重覆身魂生前的習性動作,然後隨著肉體腐化分解或百年之後而消失。覺魂則在地面隨着其磁場電波感應傳播而遞減消失。雖然亡者的覺魂磁場能量較強時,可能會影響到活人的腦波運作甚至産生所謂的附身現象,但是其最終命運則是一樣在時間、空間中,遂漸減弱消失或是被吸收到其他較強的物質磁場裏。瞭解了有關身魂、覺魂的鬼魂原理後則能破除所謂“捉交替”的誤解和恐懼。舉例來說,意外事件發生地所滯留的身魂鬼魂,會以生前形象出現出事地點。由於是未完全回歸靈魂光體的氣態,其光能極其微弱,只有在夜晚或是較陰暗的環境狀況下才能突顯其影像。而一般人除了陰陽眼以外,則需是身魂能量同樣陰弱到相同頻率者(如病患、體弱、甚至臨終者)才能肉眼見到。另外,該魂魄體可能會滯留在事故地點如路邊樹穴或封閉隱蔽的空間,甚至在該處共同形成地穴磁場,以免隨着日光陽氣而蒸發消失。至於其覺魂魂魄,則是以覺魂磁場方式烙印在該處,久之則自然消磁在時空裡。然而當事故發生後,若有類似覺魂狀況或覺魂能量較弱者,如酒醉丶恍神、意識較不清者,行經該處捲入其磁場場域時,則會重覆發生相同或類似的意外。當然如此之事故發生愈多,則該陰魂磁場也愈加強化。磁場愈強,則愈能感應類似之人受其影響。一般人雖然其體內陽氣較盛,但是如果其磁場頻率相同或是具有眼通,則一樣能聞其聲、見其形。靈界空間無物體限制甚至比人世空間更廣闊,何需一個蘿蔔一個坑地抓交替?!即使是有外靈運作的磁場或地穴,充其量也只能惑人覺魂心智而無法直接取人性命。
鬼魂的渡化:一般而言,初逝的鬼魂魂魄仍有相當程度之能量,能藉著識魂或夢與生人相感應,因此流連在地面磁場的覺魂身魂魂魄能受招魂回附肉體接受家人的後事安排。在舊時土葬時代,肉體的完全腐化需時較久,且需經過撿骨等程序,是以有所謂的百年以後的轉世講法。良好的陰宅能讓殘留的身魂覺魂魂魄隨著肉體消逝而回歸地球本源磁場化為自然元素。倘若陰宅之結構或風水安排妨礙了肉體順利分解的過程,殘留在肉體內的魂體能量仍能透過識魂或託夢與最親近之家人相感應。然而在大多數的情況下,一般人卻很少會特別注意或詮釋這種屬靈的訊息或電波,以致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種屬靈的干擾或積澱成肉體的病痛。這種屬靈的干擾即使求助於現代醫學也很難究竟了解或根除。此即所謂的“靈山病”。這是由於先人的魂魄受到障礙無法順利分解“虹化”重新轉世,故而只能感應身魂基因相同頻率的親人求助。
不論是身魂或覺魂滯留地面磁場的魂魄,都是未能回歸主靈光的光能且被羈絆成中介的氣化狀態。若要幫這樣的魂魄完成生命的進化,則須讓其回歸原本的靈光狀態。當然,宗教上的誦經唸咒是最常見的方式,但其有否成效則取決於誦念者本身的靈光修為狀態。畢竟,經咒的作用不在于揚起的物理聲波,而在于深行的意念和靈能。如果誦念者本身的三魂欠於合一,也就是說其本身的物質能量(精)最多也只能化昇成氣態而無法煉聚成靈光(神),又如何能幫助卡在中介狀態(氣)的魂魄化除物質業根進一步凝聚成光能狀態返回本源處?!換句話說,若誦唸者其心念意識未能契入經咒的究竟義理,或則説其中脈靈能僅能通止心輪喉輪而無法上通眼輪(洞見有形物質世界背後的無形真理)或頂輪(直通屬靈的現實世界),所唸經咒徒為欲界聲波泡影,無動於遊魂浮魄的渡化。例如,心經雖短,若是誦念者未能契入如何照現色、受、想、行、識五陰皆空之理,又豈能啓發已處中陰的魂魄頓悟自己不可能有所得也已脫離五陰之覊絆,只需當下放下如夢、如幻、如泡、如影的世間執着,則能毫無罣礙地進人靈光的清淨本源之地。所謂的"虹化"也就是讓有色相(脈相七色)的光氣,回復其原先的透明(無色)光體。若施度者其本身靈光仍有所染,所渡的魂魄則會陷於相應的脈輪磁場。只有完整的靈光才能度化、幫助受困的鬼魂回歸靈光本源的清淨國度。正如耶穌所説的,藉由神佛靈光的度化,代表着神佛靈光國度的到來。
業力輪迴與轉世
在生命消殞的過程當中,若覺魂、身魂未能被攝入主靈光裡一同回歸靈光本源之地,則會依生前的業力習性由脈輪轉趨六道輪迴之途。出下三輪者,為即轉業。身魂和覺魂在頭七、二七或三七由脈輪孔脫出肉體,隨即轉入與脈輪相應的三惡道。上三輪為順轉業,依喉輪、眼輪和頂輪分別轉入阿修羅道或天人眾。眼輪未通或通天眼者,由眼輪出體,轉生欲界天人眾;眼通慧眼以上者,則由頂輪出,轉生色界天人。心輪為待轉業,依逝者念力因時因地待業機成熟時,感應主靈光投胎轉生為人。從另一方面而言,死亡時,主魂、身魂、覺魂三魂能量會互有差異、有所偏倚。若人生前的靈光能量主要是聚集在下三輪的物質欲望感官的運作,臨終前能量淤積下丹,無法上行會覺魂入主靈光,循銀帶脫離肉體。同樣,若生前執著思維意識形態無法見悟空性,臨終時光能自身魂處回收至中丹而瘀滯,無法繼續匯流入主靈光返原歸宗。是以魂魄由下丹出體者,身魂能量較強,故而中陰身依身魂運化,待肉身分解後與覺魂感應而後轉世。魂魄由中丹出體者,覺魂能量較強,其中陰身依止覺魂魂魄(識魂),待其能量漸褪後吸納身魂魂魄,按生前念力、願力因時因地於時機成熟時,感應主靈光後投胎轉世。中陰身係有業記而無實體之氣化型態,首先須化入主靈光裏,而後才能進入受孕胎體,藉由靈光能量將識魂裏的業記投射到胎體的發育過程。因此在胎兒出生後的身體會有胎記或痣的出現。痣是跨世的記號。就如同名字為個人的記號一樣,痣是某一世的生命的訊息濃縮。通常其意義之解讀,需依其出現之身體部位判斷,例如耳聰目明,在耳聰慧、在眥明智。因此,痣如文字一樣,背後自有一套文化的語言系統,但基本上都是身體拓樸原理。胎記則是前世遺留下的生理印記,例如前世或死前所留下的印記疤痕。痣是跨世的累積,但胎記往往只來自前一世。另一方面而言,痣是覺魂的濃縮符號,胎記則是身魂的痕跡。二者都需靠主靈光的投射才能顯現。
主靈光受覺魂身魂感應,中陰身的氣態結構被溶入主靈光的光能裡,呈一靈光球體(又稱自性明珠或金明珠)進入胎體。事實上,主靈光(主魂)的光體作用就好像投影機的光源一樣,能將中陰身裡的記憶內容結構等投射到胎體的發育過程中。起初受孕卵仍是附屬於母體的生理結構,只有在主靈光進入胎體後才逐漸形成獨立的生命生長機能。受精卵發育一週後,主靈光進駐胎體,形成主魂磁場;次七日胎體伸長,主魂磁場保留頭部而在延伸的中處心包,孕生覺魂磁場,運化氣機脈動;再七日於腹部構成身魂系統,運化血路脈絡。待胎體完全成熟脫離母體後,身魂磁場於臍處凝結成下丹太陽神精叢;覺魂的心包磁場脫胎為中丹心窩;主魂磁場則在腦部形成核心運作中心,將身魂覺魂裏前世所記載的業記內容,投射在日後生命個體的發展過程。這些被重現的業記大多屬於粗業,也就是生命裏覺魂或身魂的大綱記要。身魂上的業力記載,越早啓發則越容易痊癒,因為身魂能量仍處旺盛狀態;覺魂上的業力啓發則是愈晚愈容易處理,因為意識愈成熟則愈能自我調整。不過,前世臨終前的即時性覺魂意識,往往會成為與生俱來的精神障礙。例如,死前的極度恐懼會造成先天性自閉,其主靈光在腦部的位置會落在較一般人(松果體)稍後下方。這種差異與其說是空間性,不如說是時間性的,因為恐懼時意識裏的時間在主觀上是凝止不動的。因此對自閉者而言,他們的意識可以將時間並時化,故而在記憶和預前意識方面多異於常人。相對地,如果主靈光位置較一般人突出向前(趨近前額),則多是由于臨終前的極度興奮情緒,通常會造成先天的過動傾向。如果從時間性來看,興奮意識會延伸貫時性,從而讓時間感消失。乍看之下,自閉和過動是莫名的退縮和超前意識,但其先天的根源直接來自前世。至於先天的腦部障礙(水腫、痲痺等),則多是由於死前的頭部創傷,如腦震盪等身魂之因果。
若狹獈地認為這樣的業力因果循環無非是先天的咀咒,則是完全忽略了輪迴轉世的真諦,也誤解了神佛的聖德美意。首先,宇宙裡的任何有形事物無可避免地必須經歷成、住、壞、空的命運過程。生命所構成的小宇宙物質元素和結構也不外乎此命運過程。當一個人的生命延續大概百年之久後,肉體也逐漸步入壞空之末。相對地,主靈光來自於神佛世界的本源(不論稱為如來或是聖靈),也就是宇宙的本源根性,具有永恆不滅的特性。如所皆知,能量永恆不滅,只是改變型態。是以,當肉身已入壞空不堪繼續時,永恆的主靈光不會隨肉身化滅,而是藉著轉世換上新的肉體再一次延續其生命的進程。如果宇宙生命是屬於斷滅論的話,那麼每一生命的開始都是從零重新來過,生命又如何得以有所進步、進化?中陰身裡的識魂(又稱做阿賴耶識)隨著主靈光進入新生的生命個體,然後隨著成長釋放出前世累積的覺魂身魂記載。新的生命體的覺魂身魂便是以此記載為基礎來開展下一生命循環的進化。這就是生命進化的意義。當然,記載的內容也有負面不好的業記牽引,而脫離這些不善的業力牽引、尋求進步改善也正是生命進化的目的所在。同時神佛也賦予人類天生的保護機制:為了不讓個人生命被這些悪業的重力牽引一路帶往無以復返之境地,讓身魂覺魂能獲得重生的新能量來做矯正改善。這就是轉世的真正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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