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 | 2016-01-31 22:27:40 (被阅读 757 次) | | | 图片:這個「清代年間阿裏山順寶福德廟舊貌」的石雕模型,其意義在表明著
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
遠古地理位置
一位地質學家2009年5月5日從遠古時期的地殼變化開始說臺灣島和祖國大陸的地質關係問題,以歷史為依據告訴臺灣同胞和大陸同胞:兩岸本就是骨肉同胞。
在遠古的時候,臺灣島和祖國大陸是連接在一起的,是大陸的一部份。後來,由於地殼運動,海平面時升時降,臺灣島也時沈時浮,直到5000年前,相連接的部份下沉為海峽,臺灣於是成了祖國東海中的一個四面環海的大陸島。這從臺灣海峽海底的地形可以得到證明。臺灣海峽的海底就像一條河谷,有向南和向北兩大河系,這是當它還是陸地時,被河水衝擊,侵蝕而形成的,最深處不過100米,大多數地方的深度只有50米,而在1.5萬年以前,東海海面比現在低130米左右,這在地質上說明兩岸原來是一個板塊,臺灣、澎湖等島嶼就在祖國東南沿海的大陸架上,與福建省相連接。
現代科學還證明,臺灣不僅是東海大陸架的一部份,而且臺灣的基本地形,與大陸的地塊相同,在地質成份上,是與福建、浙江兩省相同的酸性火成岩體。所以,後來有人送給臺灣一個雅號──「浮福建」,意思是說,臺灣是福建省漂浮在海上的部份。
考古證明舊石器時代大陸文化已傳到臺灣
從臺灣島的考古發現來看,祖國大陸的文化在舊石器時代就已傳到臺灣。70年代,臺灣考古學家在臺南縣左鎮發現的古人類化石,經過鑒定,與北京周口店的「山頂洞人」同屬於3萬年以前的古人類。以後又陸續發掘出土了石器、骨器和陶器,這些東西的形狀的製作方法,都與大陸各地發掘出的舊石器時代的器物特別相似。其中高雄縣鳳鼻頭一帶出土的彩陶和黑陶,經過鑒定,確認它們是從祖國大陸東南沿海傳過去的,和分布在黃河中下游、沿海地區和華南地區的「幾何形印紋陶」從製作方法到用料都是一樣的。
1980年7月,臺灣考古學家在臺東縣卑南鄉進行發掘時,發現了大批石棺、石器陶片及玉器,經鑒定這是二三千年前古代臺灣人的遺物,和我國南方各省古代的越濮族人留下的遺物一樣。學者們認為,這極有可能是在距今2000年以前,臺灣海峽兩岸海水退潮時,一部份人從大陸渡海來到臺灣,這部份人也就是今天臺灣的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和曹族等少數族的祖先,這些最早到臺灣的人被稱為臺灣「先住民」。「住民」就是「居民」的意思。
在17世紀中國大陸大量向臺灣移民之前,這裏的先住民一直過著原始氏族部落的生活,以打魚、狩獵為主,沒有文字記載歷史,只有一些口頭流傳的神話和傳說。
歷史文獻記載
從歷史文獻記載來看,中國古代的歷次王朝曾多次經營管理過臺灣。三國時代,吳國孫權就曾在黃龍二年(公元230年)派大將軍衛溫、諸葛直率1萬多名士兵到過臺灣。這是有文字記載的、大陸上漢族人最早的一次大規模去臺灣的行動。後來,吳國的廟陽太守沈瑩寫過一本書《臨海水土異物志》,具體生動的記述了「夷州」和「山夷」的情況。「夷州」是古代人給臺灣起的名字;「山夷」指的是臺灣當地的老百姓。
隋朝時,臺灣被稱為「流求」(現在人寫成琉球)。 隋煬帝曾三次派人到「流求」, 第一次是公元607年, 派人去臺灣「求訪異俗」,就是了解風土人情;第二次是公元608年,派人前往「慰撫」,聯繫感情; 第三次是公元610年,派了1萬多士兵去駐守保衛臺灣,叫遠征「流求」。
從唐朝到北宋的500年間,臺灣流通的是大陸使用的錢幣。這從臺南等地考古發現的唐宋古錢和陶瓷等文物可以證明,大陸和臺灣一直保持著經濟、文化的聯繫。
南宋時,臺灣和祖國大陸的關係日益密切,中國已在臺灣附近的澎湖列島上建造軍營,派兵駐守,還把澎湖劃歸福建泉州的晉江縣管轄。
到了元代,元世祖在澎湖設立「巡檢司」,管理臺灣和澎湖的各項具體事情,並讓福建泉州同安縣(今廈門)管理澎湖巡檢司。從此,臺灣和澎湖正式成為中國行政區的一部份。
明朝初,朝廷仍設澎湖巡檢司。洪武二十年,為防倭寇(日本海盜的鄙稱),實行堅壁清野, 撤銷了澎湖巡檢司, 並把居民遷到漳州、泉州一帶居住,以為這樣可以斷絕倭寇的供應,使他們無法在澎湖立足。
到了嘉靖年間,倭寇屢次入侵。特別是嘉靖42年(1563年)得到倭寇將侵擾雞籠、淡水(今臺灣)的消息,明朝政府立即恢復了澎湖巡檢司的設置,歸泉南遊擊將軍統轄。在行政上,將澎湖劃歸泉州同安縣。萬歷25年(1597年)增設澎湖遊兵。萬歷30年,倭寇侵擾臺灣西南部,浯嶼將軍沈有容率軍艦20艘,一舉蕩平了倭寇。
學者談臺灣歸屬中國的證據
關於歷史上臺灣島與中國大陸的聯繫,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院長徐博東教授介紹說:「關於臺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當時據守中國東南地區的吳王孫權派了一萬官兵到達臺灣。此後,在公元六、七世紀,當時統治中國的隋王朝也曾三次出師臺灣,同時,中國大陸上的主體民族漢族人開始移居臺灣附近的澎湖列島並逐漸向臺灣發展,帶去了先進的生產技術。」
17世紀初,荷蘭人乘當時中國的明朝國力衰微之機,侵占了臺灣,臺灣一度淪為荷蘭的殖民地。17世紀60年代,中國民族英雄鄭成功率軍將荷蘭殖民者趕走,臺灣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但在19世紀末,臺灣不幸再次落入侵略者之手,這次是日本。1894年,日本發動侵略中國的戰爭,統治中國的清王朝戰敗,被迫於第二年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這一條約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按照日本的要求將臺灣割讓給日本。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中國重新迎回了被日本統治了50年的臺灣。
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院院長徐博東教授介紹了中國收復臺灣的歷程:「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中國開始了長達八年的抗戰。1941年,中國政府在《中國對日宣戰布告》中昭告各國,中國廢止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一切涉及中日關係的條約、協定、合同,並將收復臺灣。1943年,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應將所竊取於中國的包括東北、臺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1945年,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後來又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並在《日本投降條款》中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10月,中國政府收復被日本侵占50年的臺灣,恢復對臺灣行使主權。」
徐博東教授指出,《開羅宣言》以國際法的形式對臺灣的歸屬問題進行了確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臺灣在法律上和事實上均已歸還中國。
從國際法談臺灣與中國不可分離
三國時期,航海技術促進了大陸與臺灣的聯繫,漢文化傳入臺灣。宋元以來,中國歷代政府均在臺灣設立行政機構,對臺灣行使有效管轄。鄭成功收復臺灣後,大規模的移民,使華夏文明全面改變了臺灣原始社會的生活狀態。1885年,清政府在臺灣設立行省。
諸驥平所著《從國際法談兩岸關係》一文中從法律角度談兩岸關係,即中國內地與臺灣之間的關係,這主要牽扯到中國對臺灣的主權問題。
文章說,臺灣自古都是屬於中國的。這可以分別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兩方面來分析。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所謂領土是指處於國家主權管轄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份,包括陸地、水域以及陸地和水域的上空與地下層。從歷史上看,國家領土的變更可以有五種方式:先占、時效、添附、割讓和征服。按照傳統國際法,先占,亦即「占領」,是指國家有意識的取得無主地的領土主權。
其必須具備兩個條件:1,先占的對象必須是無主地;2,實行有效的占領。
文章說,「臺獨」份子有個理論:「臺灣從一開始就是無主地,並不是中國的領土」,說1945年日本戰敗後接受臺灣政權的民國政府也屬於外來的政權。但事實並非如此。先占作為傳統國際法中領土變更的一種重要方式,曾為許多國家所使用,也曾為殖民政策服務。占有或控制真正的無主地或被他國放棄的土地,仍然是合法的,尤其是許多國家的領土最初往往是以先占的方式取得的。因此,承認先占的法律效果對於解決國家之間的領土糾紛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同時,對於我國證明臺灣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也是一個強有力的論據。至於為殖民政策服務的先占,理所當然的為現代國際法所否定,因為它又包含了侵略這一層含義。
文章說,先占的先決條件是證明其為無主地,也就是移民對移民地的開發,實際上是搶占土著居民的土地。大量的史書和文獻記載了中國居民早期開發臺灣地區的情景,更證明臺灣自古以來與祖國大陸密不可分。公元前500年左右,相傳有孔子編選的《尚書》中已有對臺灣的記載,並為後來的《臺灣府志》所肯定。之後的許多中國典籍中也多次出現了對臺灣的記述。其中,戰國時成書的《禹貢》提到「島夷」,即臺灣。漢代的《漢書》和以後的《後漢書》所提到的「東魚是」、「夷洲」都是指臺灣。三國時期吳國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是世界上對此記述最早的文字,詳細記載了臺灣(時稱「夷洲」)住民的生產和生活情況。公元三世紀和七世紀,三國孫吳政權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後派萬人去臺。17世紀之後,中國居民在臺灣地區的開拓規模越來越大。到17世紀末,大陸赴臺開拓者已超過十萬人。至公元1893年,更達到了253萬餘人。他們帶去大陸先進的生產方式,大大加速了臺灣地區整體開發的進程。這一史實雄辯的說明,在中國人進入臺灣島前,其的確為無主地,但這之後則為中國各族人民所開拓,所定居。
文章還說,此外,中國是否最早發現臺灣並對其實行「有效」占領也是先占的本質特徵之一。據史料記載,早在公元12世紀中葉,宋朝中央政府就已在臺灣地區建立了行政機構,並派兵駐守在澎湖,開始對臺灣地區實施有效管轄。特別是自元朝以後,臺灣與澎湖同大陸的經濟往來更為密切,元朝政府在澎湖設置了「巡檢司」。1661年,民族英雄鄭成功收復臺灣後,在臺灣重新建制,對其進行全面治理。1662年(康熙元年),清朝政府在臺灣地區設置了「承天府」。康熙二十三年,清朝政府加強了對臺灣地區的治理,擴增了行政機構,不僅設置了「分巡臺廈兵備道」及「臺灣府」,而且在其下還設置了「臺灣」(今臺南)、「鳳山」(今高雄)、「諸羅」(今嘉義)三縣,隸屬福建管轄。1721年,清政府改分巡臺廈兵備道為分巡臺廈道,設置巡視臺灣監察禦史。兩年後增設「彰化縣」和「淡水廳」。1727年(雍正五年),清朝政府復改「分巡臺廈道」為「分巡臺灣道「(後又改為「分巡臺灣兵備道」,增「澎湖廳」,定「臺灣」為官方統一的名稱。光緒元年,清朝政府為了進一步治理臺灣地區,再增設「臺北府」及「淡水」、「新竹」、「宜蘭」三個縣和「基隆廳」。10年後,清朝政府正式將臺灣地區劃分為單一行省,行政區擴為三府一州,領11縣5廳。由此可以看出,在歷史上中國政府很早就開始管轄臺灣了,而且是國際法中合法的先占。雖然後來由於《馬關條約》簽訂,臺灣於1895年被日本占領,但1945年日本投降後,根據《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臺灣又從新回到了中國的主權管轄之下。國際上應當一致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是屬於中國的領土。如果因為臺灣在一段時間(1895年─1945年)內脫離中國就否認中國對它的主權,或者認為臺灣應當獨立而不是歸還中國,那是對歷史的無知。臺灣的主權無疑是屬於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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