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院移民改革法案众院仍遇阻 | 2013-07-26 19:40:16 (被阅读 1517 次) | | | 图片:美墨边境亚利桑那州段,每年仍然有人越过围栏入境美国(Getty Images)
2013-7-27
在参议院以68:32多数通过的综合移民改革法案,正在众院“过关”,综合移民改革命运如何?超过一千万无证移民何去何从?本报邀请了资深律师张亨利先生为我们解读。张亨利律师在华人社区和律师界享有盛名,擅长处理各种难度大的移民案件,并长期跟踪移民法改革和政策调整的最新进展。
张亨利律师提醒华人,综合移民改革法案还没有获得众院通过,仍然在讨论之中,所以还不是法律,现在各种法案版本和都是待定状态,还不可以申请,华人要静观其变。
参院法案是相互妥协的结果
参院综合移民改革法案为1, 100万无证移民提供了成为合法移民的路径,取消了移民抽签,出台了详细的积分移民规则,而且计划对亲属移民和劳工移民进行调整。尽管外界认为参议院法案版本无法满足保守派的要求,但从法案内容上可以看出很多两党合作、相互妥协的痕迹。法案规定,无证移民要成为公民,第一步是注册获得条件移民(ProvisionalImmigrant Status,简称RPI)身分,在无证移民成为RPI十年以后,符合条件的才有资格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在RPI转换为永久居民的政策启动之前,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其中就包括了边境管理方面必须达标,包括实施南部边境安全综合战略、对南部边境实现100%的监视、南部边境要有超过700英里的隔离障碍(围栏)、2021年前投入超过3.85万边境巡逻员到南部边境等。
众院拒绝对法案投票
尽管已经体现两党的意见,众院仍然不接受参院法案版本,认为在没有实现边境安全之前不愿意讨论移民法案。不过,参院仍然希望众院能够对法案进行投票,白宫也呼吁众院通过综合移民改革法案。对此,众院议长博约翰·博纳(John Boehner)已经表示,他将坚持哈斯特原则(The Hastert Rule),不对法案进行投票。
哈斯特原则以布什时期议长丹尼斯·哈斯特(Dennis Hastert)命名,当时共和党控制参众两院,哈斯特的原则认为:如果一个议案不能得到多数共和党众议员的首肯,那么干脆不要拿到众议院投票。
众院仍有可能达成妥协方案
资深律师张亨利先生认为,虽然众院对法案的反对声音比较高,但仍然有可能达成妥协的法案版本。张律师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推动综合移民改革是有共识的。共和党能够参加参院“八人帮”的法案起草工作,以及法案能够在参院以68:32的多数通过,说明综合移民改革是有共识的。二是移民改革是当前的最重大议题。在目前的形势下,由于美国经济正在逐渐恢复,国会在经济、外交、全球治理等议题上的工作量大大减少,近几年聚焦的反恐、健保法案、同性恋等议题也已陆续有定论,所以综合移民改革成为本期国会最重大的议题。三是众院不愿背负“不作为”的名声。
所以,张律师认为众院仍有可能对参院版本中的内容进行修改,最终达成折衷的方案。张律师说:“折衷后的法案是什么样子的,现在很难预测,只有等法案出来以后才知道,华人要耐心等待法案结果”。
充分利用已出台的行政政策
张律师说,在综合移民改革最终通过任何法案之前,华人可以充分运用现有的行政政策。目前,有两项政策可能利用:一是绿卡直系亲属移民无需排期。从2013年8月开始,永久居民的直系亲属(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排期已经变为“现在有名额”的状态,永久居民直系亲属移民可以享受和公民直系亲属一样的待遇。二是奥巴马豁免。根据以前的法律,如果美国公民直系亲属(无证移民)非法停留在美国超过半年,在出境后3年不能入境,如果停留时间超过1年,则10年不能入境。奥巴马豁免允许无证移民在美国境内提交I-601A表申请豁免,豁免批准后,在等待签证期间可以留在美国,等签证面谈时再出境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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