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 2013-05-23 10:11:33 (被阅读 433 次)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立足海淀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以及《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京社委发〔200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海淀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海淀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计划招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267名、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34名,总计301名,涉及26个街道、镇。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1973年3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的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另外,报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2)热爱社区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至15日,在海淀区政府网站和北京公招网发布公告。2013年5月9日(周四)9:00至15日(周三)18:00,在北京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北京公招网(www.bjgongzhao.com)。
报考咨询电话:57803793、57803783。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3年5月16日(周四)在北京公招网(www.bjgongzhao.com)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3年5月20日至24日登陆北京公招网(www.bjgongzhao.com)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建设的主要精神、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2012年6月至今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等。题型为: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写作题,笔试时间为2.5小时,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公开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于2013年6月13日(周四)在北京公招网(www.bjgongzhao.com)公布,考生可登录北京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和已纳入2011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人才储备库的人员,于2013年6月17日(周一)下午14:00—17:00在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一层(西四环四季青桥西北角)进行面试报名(选择应聘街道或镇)。面试报名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街道或镇)报名,额满即止。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报名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报名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海淀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2);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4、政审及体检
各招考街道(镇)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淀区政府网站(www.bjhd.gov.cn)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招考街道(镇)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全区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拟录用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还需经过必要程序,即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当选。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正式录用者与所报考街道(镇)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年。其待遇参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我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的待遇水平。
附件:
1、海淀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海淀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样表)
海淀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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