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导演英达美国涉嫌“洗钱”?爆炸性新闻在网上疯传 | 2017-02-25 08:54:10 (被阅读 688 次) | | | 2017-02-25 15:07:51 来源: 北京晚报(北京)
事件
DA YING存美元摊上官司
昨天下午,一条关于“著名导演英达涉嫌洗钱在美国被捕或入狱10年”的爆炸性新闻在网上疯传,既让人大吃一惊,又让人疑窦丛生。消息疯传不久,英达公司合伙人出来澄清:“这是许多年前的事了,英达并没有被捕。美国税法和中国不一样,美国各种税法也不一样,这件事会合理合法解决。”合伙人还透露,英达目前状态很好,本月28日将会回国。记者昨晚也联系到了英达本人,他不愿多谈此事,但也证明了英达本人并未处于“被捕”状态。
据了解,“英达涉嫌洗钱在美被捕或入狱10年”这条新闻由来是这样的——2月16日,康涅狄格州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一份声明中出现了DA YING的字样并有签名,根据文件中提供的信息“年龄56岁,中国北京人士”,媒体很快证实这位DA YING是著名导演英达。
指控报告显示: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内,居住在康涅狄格州Farmington的英达,先后把共计464400美元存入他和妻子的联名账户。在2010年3月到2011年12月中,英达在多次往返美国的过程中,随身携带了63万美元到美国。每次携带的现金都在3万到7万美元之间,并且没有向海关申报。
为绕过监控,英达和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账号,每次存款金额都未超过1万美元,前后分为50次存入现金。在检方公布的明细中,英达的单笔存款数字多在1万美元附近,甚至出现9800美元的情况。在存款时,他常选择同一天在不同银行,或连续多日在同一银行进行。
声明中说道,英达已对规避申报要求、拆分现金指控认罪,放弃庭审机会,在案件提交至法庭审理阶段之前与检方达成和解协议。据悉他为此付出的惨重代价是:英达同意冻结自己银行账户内的17.6万美元现金,同时补交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以及2009年到2011年期间的罚金和利息,三项加起来约200万人民币。
新闻最惊人之处在于说案件将于今年5月11日宣判,若罪名成立,英达可能面临最高10年刑期及最高50万美元的罚款。不过法律人士分析,由于英达认罪并接受处罚,放弃了庭审机会,节约大量司法资源,因此应该会获得从轻处罚。
延伸
英达会不会在美国蹲监狱
乍一看到新闻标题中“洗钱”这两个惊悚的字,很多人都会觉得和黑恶势力、巨额贪污等有关,但其实这次英达在美国的案件只不过是一桩普通的经济案件。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客户会被要求填写“现金交易报告”。虽然英达每次存的数额没有超过1万美元,不需要报备,但这样就涉及到另一项规定:同一人在24小时内累计存款达1万美元以上,银行就要上报给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部门(FCEN);每月存款超过4次,就会被银行系统标记;如果30天内多次存款,每次不超过1万美元,就会被怀疑牵涉到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同样会递交可疑活动报告到国税局,看有没有缴税。上述指控书就将英达的行为,定义为“在明知法律条文的情况下,隐瞒申报,涉及用国内账户转移资产”,并称之为“违法活动的一种”。
填写现金交易报告对普通人来说并不会造成什么负面影响,美国政府设置如此严格的审查机制是为了打击逃税、洗钱等非法行为,相关机构要搞清楚每笔交易是否都是“清清白白的”,钱打哪儿来、到哪儿去,是否是合法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纳税金等。而且美国政府除了设置现金交易报告外,为了避免有人专门钻1万美元限额的空子,规定金融机构也有义务审查自己所管账户的交易情况,如果金融机构发现所管账户有刻意连续分拆交易的行为,也需上报至国税局IRS。英达这回应该就是算准了1万美元限额,却栽在了银行审查的手里。
一位美国刘姓律师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透露,如果英达持有美国绿卡,按照美国税法,他全球范围内的收入都必须要向美国国家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笔收入如果来自中国,他必须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有可能还需要向美国政府缴税。
至于5月份最终的法庭判决会不会像网上传的,要面对10年监禁、50万美元罚金的“上限处罚”。刘律师分析:英达认罪态度好,同意冻结财产、补税、交罚金,实际刑罚,或为监禁一年以下,或者社区管教,不用真的蹲监狱。 当然,刘律师重申完全不判刑也不太可能。
解读
普通人在美国如何存钱
美国法律和金融机构如此严格,普通人如果在美国留学、买房、生活,该如何带钱和存钱?律师表示,如果“人肉”往美国带现金,一定要注意,美国海关带入现金的限制是1万美元,如果超过1万美元则必须申报。如不申报属于走私现金。而走私现金则要面临没收所有涉案资金的处罚。也就是说,你自己带的钱,就会变成全部美国人民的钱了。
再说存款,每月存款别超过4次,每次别超过2000美元。取款也一样——如果频繁取款,也会被怀疑在做不法交易。
据媒体报道,英达是美国绿卡持有者。在美华人周先生告诉本报记者,英达分拆存款行为主要问题是逃避了税务监管。美国实行全球征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要将自己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收入在美国报税,没有报税就属于逃税。英达持有美国绿卡,就要申报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收入,包括在中国的收入,也要在美国缴税。指控书显示,英达在中国时,将存款兑换成美元,共计近100单。2010年3月到2011年11月间,英达多次从中国入境美国,携带了总计约63余万美元的资金。每次入境,英达身上都携带3万到7万美元的资金。然后为避开监管,英达进行了分拆存款。英达在存款时,常选择同一天在不同银行,或连续多日在同一银行进行。
在美国,大笔资金直接存入银行,只要说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交易的正当性,并没有问题,不会被征税,存款手续也不麻烦,只要填一张“现金交易报告”就可以。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最重要是证明资金已经纳税,即使资金是别人赠与或向别人借贷,也要证明这笔钱已经纳税了。很多在美华人买房,家里一下子汇过来10万美元,美国不会拒绝钱入账。另外,只要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将钱带进美国也不用缴税,1万美元以下无需报备,十万美元以下填张表就行,十万美元以上要报美国税务局,不会被征税。
周先生表示,英达被诉的控罪在美国时常发生,且多是华人犯案。不少华人从国内移民美国后,依然保持着老旧的理财观,比如经常有中餐馆老板没有报税就将收入分批存入银行。每隔两三个月,当地报纸上就会看到有类似的案子发生。
本报记者 王润 邱伟 J069 J179
补白
英达,北京人,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毕业。其父为著名艺术家英若诚。
1985年,英达赴美学习戏剧。1989年,英达与第二任妻子宋丹丹结婚,两人育有一子巴图。英达现任妻子为梁欢,两人育有一儿一女 。其子英如镝目前入选中国男子冰球U20国青队。英达留学归国的第一部导演作品是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一经播出,造成轰动。被认为是中国情景喜剧难以逾越的高峰。此后接连推出情景喜剧《闲人马大姐》 、《东北一家人》、《候车室的故事》等大受欢迎。另外英达还出演过电视剧《围城》,电影《霸王别姬》、《大腕》等著名影视作品。
北晚新视觉供图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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