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国际宪兵跨国抓捕百人斩狂人 | 2014-03-16 18:01:04 (被阅读 1832 次) | | | 图片上:3个杀人狂魔田中军吉、野田岩、向井敏明(从左至右)。被处决前,他们被允许吸了自己人生的最后一支烟。
图片下:被押赴刑场时的向井敏明。 资料图片
2014年03月11日 02:20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国通过立法形式,从国家层面确定这两大纪念日既是明辨是非、防止历史悲剧重演之需,更是维护地区稳定、争取国际和平之迫。为此,美国《侨报》即日起将陆续刊出专题全面回顾这两大令中国人民、世界人民永世不可忘怀的历史事件。
南京大屠杀期间,日本少尉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了一场血腥狂虐的“百人斩”竞赛。1947年,两位恶魔持刀合影及杀人竞赛的报道被时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秘书的高文彬发现,随即传回中国。中国向驻日盟军总部提出追捕、引渡要求。两人在国际宪兵的跨国抓捕中落网,最终经南京军事法受审后,被执行枪决。
“百人斩”竞赛奖品竟是一瓶葡萄酒
1947年一天,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检察官秘书的高文彬在国际检察处三楼档案室翻到一份1937年12月的《东京日日新闻》,报纸刊登了一篇标题为《百人斩超记录》的报道,并配有两个面带微笑的日军少尉军官拄刀而立的大幅照片,署名为“记者浅海、铃木发于紫金山麓”。
文章这样写道:“以南京为目标的‘百人斩竞赛’这样少见竞争的参与者片桐部队的勇士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少尉,在10日的紫金山攻略战中的对战成绩为106对105。10中午,两个少尉拿着刀刃残缺不全的日本刀见面了。野田:‘喂,我斩了105了,你呢?’向井:‘我106了!’……两少尉:‘啊哈哈哈……’。”
“算作平手游戏吧!再重新砍150怎样?”新的砍人竞争11日开始。
“当想到同胞像牲口一样被屠戮时,我的心都碎了。”高文彬唯一的想法是将这两个刽子手处决。可是,当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举证程序已经结束,这份证据已不能再呈送。而且,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军衔很低,不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资格。
当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战犯分为A、B、C三个等级(中国通常译作甲级、乙级和丙级)。A级是“对和平之罪”,即计划、开始、实行侵略战争的犯罪,东条英机等人属于此类,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B级是“通例的战争犯罪”,即违反战时国际法的行为。C级是“对人道之罪”,即指战前、战时的杀害和虐待。B、C级战犯交由各国的军事法庭审判。
高文彬随即将报纸复印3份,一份留在检察处办公室,另两份转寄回中国给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野田毅是侵华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副官,向井敏明是同一部队炮兵排长,两个人的军衔都是少尉。1937年时,野田毅25岁,向井敏明26岁。两个人约定的“百人斩竞赛”,以先杀满100人者为胜利,而获胜奖品仅是一瓶葡萄酒。
高文彬发现的那份《东京日日新闻》,只是日本媒体对“百人斩”报道的一份。根据这一发现,中国代表团很快搜集到大量同题报道。其中,《东京日日新闻》做了跟踪报道。这些报道不仅时间、地点明确,杀人过程和数字清楚,而且配发了照片,使得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成日本家喻户晓的“英雄”。野田毅曾在家乡鹿儿岛县一所小学作报告时说:“报纸上所说的乡土出身之勇士,斩杀百人竞赛之勇士就是我。占领战壕后,对里面的人喊,你!出来!支那士兵愚蠢,都出来了。我叫他们排好队,然后从队伍的一头逐个砍过去……”显而易见,这是对战俘进行屠杀。
军团覆灭被遣回日本国际宪兵跨国抓捕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又称国民党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是国民政府在中国各地设立的10个专门审判侵华日军战犯的军事法庭之一。时任庭长的石美瑜原是江苏省高等法院法官。
收到高文彬寄回的《东京日日新闻》时,石美瑜刚主持完成对谷寿夫的审判。谷寿夫是日本第六师团师团长。日军第六师团和向井敏明、野田毅所在的第16师团(团长中岛今朝吾)是南京大屠杀的直接实施者。谷寿夫被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处死刑,枪决于南京雨花台。中岛今朝吾于1945年死去,未能受审。
石美瑜呈报国民政府国防部,要求引渡向井敏明、野田毅到中国受审。按照程序,国民政府电告中国驻日代表团,让他们向盟军总部提出抓捕两人。驻日盟军获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暴行后很快发出通缉令。调查和抓捕由盟军总部调查科直接负责。很快,盟军总部调查科给中国代表团反馈重要线索: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还活着,且生活在日本。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第16师团成进攻菲律宾的日军第14军主力。后来,第16师团驻守菲律宾莱特岛。1944年,莱特湾海战中,美军登陆莱特岛,第16师团被歼灭。根据日本厚生省资料,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作为战俘被美军遣返回日本。
不久后,国际宪兵来到向井敏明的老家——日本山口县玖珂郡神代村找向井敏明,他们拿着向井敏明的照片挨家询问,却没人告诉这位嗜血恶魔的下落。在野田毅的老家鹿儿岛,得到的答案一模一样。
国际宪兵还曾按照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名字“按图索骥”,找到的却是几个重名的人。线索就此中断。不过,就在搜捕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过程中,国际宪兵有了意外收获。参加东京审判的中国代表团发现了另一个杀人恶魔——侵华日军第六师团大尉中队长田中军吉。日军攻入南京后,他手持一把“助广”军刀,进行了另一场“百人斩”。从南京中华门到水西门,他一路砍杀300多名中国平民和战俘。1947年5月18日,田中军吉被国际宪兵抓获。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却似乎人间蒸发。
战后的日本一片萧条,一些日本兵回到本土后靠在路边摆摊维生。而正是这份“新职业”让野田毅落入法网。1947年8月20日,在日本琦玉县的一个不起眼的集市上,摆地摊讨生活的野田毅被国际宪兵偶然发现。此时的他,头上裹着白布,一副典型的日本小生意人模样。被国际宪兵扣住时,野田毅并没有马上就范。他装出一副听不懂国际宪兵说什么的样子,毫不配合。直到国际宪兵把翻拍的《东京日日新闻》举到他眼前,野田毅才垂下了头。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侵华战场上就“携手并肩”,回到日本后仍有联系。通过对野田毅的审讯,盟军总部调查科随后抓获了向井敏明。
狂魔受审百般狡辩雨花台被枪决
1947年11月6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经中国驻日代表团军事组引渡到中国,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两人作为日军低级军官,直接实施屠杀,罪行清晰、罪证充足。然而,站到被告席上,两名恶魔对所犯罪行百般抵赖。
1947年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公审,审判庭设在励志社大礼堂(即现在的江苏省会议中心黄埔厅),一起受审的日籍战犯有4人。开庭当天正下雪,闻讯到场旁听者足有三四百人。审判从10时延续到14时30分。
10时10分,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到庭。当时向井敏明穿米色西装,白衬衣、黑领带,脚穿皮鞋。野田毅着军装,身材矮胖,短头发。二犯皆浓眉鹰鼻,一副凶相。
11时,法庭开始提审向井敏明。庭审记录记载,当法官问1937年12月12日攻打南京时,被告是否在中岛部队任少尉队长之职时,向井敏明举起右手发誓说:“不是撒谎,下面是事实。”在被法官厉声呵斥后,他才承认了自己昔日的身份。
法庭继续问:“被告在紫金山山麓与野田毅杀人比赛,《东京日日新闻》上登有被告以杀人做娱乐的新闻,并刊登有照片,对此,被告认罪吗?”向井敏明随身带着自己攻打南京时手绘的一幅地图,上面没有南京城区。他狡辩说自己不曾到过南京和句容(位于镇江西南部),只到过无锡。他说在无锡时遇到随军记者,“《东京日日新闻》系虚伪登载,记者浅海专为我颂扬武力,以博日本女界之羡慕,希望能早日获得佳偶,因此毫不足信。”
当法庭将当年英国记者在南京所目睹日军暴行中记载有关杀人比赛的部分念给他听时,向井敏明竟又回答,这些报道他是半年后才知道的,并非是采访他写成的。
野田毅对“百人斩竞赛”同样矢口否认,当法庭向他出示《东京日日新闻》上他和向井敏明手持杀人武士刀的照片和报道时,他竟说那是“记者的想象”。田中军吉更是百般抵赖。法庭出示一张他挥刀砍下中国平民头颅的照片,他称照片做假,理由是日军攻陷南京时是冬季,而照片中的他上身只穿着衬衣。且不说照片中其他细节能确证他杀人时确实是在冬季,他只穿衬衣杀人的真实原因,说出来只会更让人切齿:他可能是杀人杀热了,或觉得这样拍照更“精神”。那篇报道曾写道,田中军吉嫌记者的拍摄角度不好,又从各个角度、不同姿势分别杀了几个人,供记者拍摄。
庭审到最后,无论证据如何确凿,事实如何清楚,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军吉都抵死不认。14时10分,法庭再度开庭,石美瑜当庭宣判:“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各处死刑。”
1948年1月27日,南京各大通衢路口张贴起大幅布告:“查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罪证确凿,业经本庭依法判决,各处死刑,遂于本月28日正午12时,由检察官将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3人验明正身,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以昭炯戒,合丞布告周知。”
次日一早,残雪初晴,南京市万人空巷,从市内通往雨花台刑场的道路上站满当地激愤的民众。12时,随着三声枪响,三个罪孽深重的恶魔瞬间见了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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