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13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 | 2013-05-23 10:10:19 (被阅读 689 次) | | 1. 新建、收购、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2万套,配租8000套。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2. 实施1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继续推进34栋简易楼改造。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3. 实施青年政治学院南墙外、西四环东侧五路居、青龙桥周边等10个“城中村”改造。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房屋征收办
4. 全面落实促进城乡就业的“1+10”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施就业精细化服务,将80%以上街镇建成充分就业街镇,努力建成充分就业区。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5. 开展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培养农村妇女致富带头人、民俗旅游观光休闲领域实用人才、文化创意产业带头人200名,扶持具有发展前景的妇女创业项目5个。
主要责任单位:区妇联
6. 重点帮扶3000名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 为年满65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发放养老帮扶金(65-74岁每人每年2000元,75岁以上每人每年5000元)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8. 推进社区卫生家庭医生式服务,新增居民签约人数49.2万人,签约率达到海淀区常住人口的45%以上;继续培养2000名家庭保健员。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公共委)
9.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布局,新建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三甲医院转诊对接。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公共委)
10. 完成西三旗东路、八家南北线、田村路、双清路南段等19条道路建设,新增道路里程31.4公里。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11. 对711处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调整,提高通行效率;在北部等地区设置交通信号灯20个。
主要责任单位:交通支队
12. 实施15项道路疏堵工程、10万平方米道路大中修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13. 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和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停车位5000个,1500个停车位实行错时停车。
主要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14. 依托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助老健康服务站170个、居家养老服务超市170个、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30个,新建200个社区老年互助社、8个保障性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5. 新建85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提升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区社会办
16. 为清华园、燕园、永定路等3个大院街道配备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使其人员经费财政支持标准与社会街道一致,加强大院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区社会办
17. 在3个批发市场、5个农产品质量管理站和36个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基地,建立农产品快速监测系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
18. 完成10处积滞水点治理,改造9条雨污老旧管网3.6公里。
主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19. 在100个老旧小区开展“除四害”专业消杀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公共委)
20.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落实以控制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大对施工扬尘、裸露地面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燃煤锅炉改造和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目标,实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平均下降2%,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21. 更新(新建)全民健身工程200套,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2000名。
主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22. 规范、清理用于租住的60处人防工程,消除用电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缺损、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防局
23. 新建、改扩建12所幼儿园,新增2300个入园学位。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24. 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清华附中永丰校区、翠微小学温泉校区、五一小学整体改造二期项目实现竣工。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25. 在全区街镇建立22所城市学校少年宫和7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丰富我区未成年人校外生活。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26. 加强基层图书馆(室)建设,新建10个社区益民书屋;为53个图书分馆增加图书2.6万册。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27. 组织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文化服务工作者、业余文化骨干、业余文化团队培训3500人次。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28.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农村地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放映电影3000场,送文化演出进农村120场;依托海淀演出联盟推出100多场惠民精品文化演出。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29. 完善“菜篮子”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农超对接、产销对接,新增“菜篮子”销售网点20个,全区覆盖率达到85%。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30.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环境建设要求,通过实施环境建设工程、市容环境秩序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使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31. 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00万平方米,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32. 改造提升10座旱厕,达到达标公厕标准。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33. 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开展10场文明养犬讲座、5场文明养犬培训班和1场宠物运动会,设置100个文明养犬宣传提示牌,确保文明养犬社区宣传普及率达到100%;强化养犬执法检查及流浪犬收容、救助工作,收缴无证犬、流浪犬3000只以上。
主要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34. 在田村、西三旗以及我区北部等地区设立4个金融服务网点,满足居民需要。
主要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35. 实施平原造林工程4000亩,完成37公里三山五园地区绿道主体工程建设,建成5处公园绿地,完成4条道路绿化。
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36. 推广北航等高校垃圾就地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加强对垃圾回收处理站点的建设管理,新增100个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力争资源化率达到46%。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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