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2013-05-21 20:21:00 (被阅读 1200 次) | | 发文日期: 2013-03-16 文号:拉政发〔2013〕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五大战略”,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建设美丽家园幸福拉萨,鉴于人事变动,进一步调整充实拉萨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主 任:张 延 清 市委副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陈 勇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斯朗尼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 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 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 计明南加 副市长
次仁旺堆 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
次仁央宗 副市长
郭 瑞 祥 副市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果 果 副市长
占 堆 副市长
刘 志 强 副市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 晓 南 副市长
郑 欣 副市长
魏 保 国 拉萨警备区副司令员
刘 庆 永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罗 雪 松 武警拉萨市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陈 文 强 自治区安全厅副厅长、市安全局局长
安 央 金 市政协副主席、堆龙德庆县县长
孙 宝 祥 曲水县县长
马 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江 华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尼玛普芝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赵 铁 岭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彭 祎 涛 城关区区长
次仁顿珠 林周县县长
赵 涛 尼木县县长
林 生 墨竹工卡县县长
旦增尼玛 当雄县县长
阿努次仁 达孜县县长
达 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张 勤 市教育局局长
黄 前 敏 市科技局局长
刘 雨 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春 新 市民宗局常务副局长
周 俊 杰 市监察局局长
何 春 林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次 培 市司法局局长
扎西白珍 市财政局局长
张 义 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嵘 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局长
李 维 生 市环保局局长
格桑平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 林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欧阳莉萍 市水利局局长
刘 俊 博 市农牧局局长
范 红 英 市商务局局长
王 德 隆 市文化局党组书记
扎西德吉 市卫生局局长
次 旦 市审计局局长
朗杰卓玛 市外事办主任
郭 龙 贵 市法制办主任
韩 阳 市广电局局长
孙 文 斌 市安监局局长
蔡 岷 市统计局局长
宋 留 柱 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董 天 林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
拉巴顿珠 市农开办主任
申 豫 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葛 程 蓉 市国税局局长
孙 远 国 市工商局局长
郑 宏 凯 市质监局局长
边巴卓玛 市地震局局长
杨 政 兴 市气象局局长
土登穷穷 中国电信拉萨分公司总经理
索朗日伍 中国移动拉萨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措旺堆 中国联通拉萨分公司副总经理
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江华同志兼任。
应急委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议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协调与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厅级部门、驻藏部队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事宜;协调市内跨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负责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事件详情,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政府的处置意见;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紧急规章、紧急决定和命令的草案;负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的审议工作;安排部署、分析总结全市年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应急办主要职责: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办理各县(区)、各部门向市政府和办公厅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向自治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报告并向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通报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负责市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指令的上传下达、各类紧急信息汇总、协调和落实工作,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会议、活动及文电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拉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并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理、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和信息调研等日常工作。
拉萨市人政府
201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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